安徽路达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G206轮渡大桥左桥危桥改造工程劳务合作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安徽路达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G206轮渡大桥左桥危桥改造工程劳务合作项目 | |||||
项目编号 | CG-AQ-W2024-307 | |||||
招标人 | 安徽路达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汪金 联系方式:15055637726 | |||||
最高限价 | 1934632.91元 | |||||
代理机构 | 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213号 联系方式:0556-599115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27日09点30分 | 服务期 | 180个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情况 一览表 |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中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等级 | 投标工期 | 180个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111号金丰广场810 | |||||
投标价(元) | 1832097.37 | |||||
项目负责人 | /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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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1. 谯城区2023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第1标段; 2. 太和县2021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脱贫攻坚)工程05标段。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鑫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投标工期 | 180个日历天 | |||
地 址 | 岳西县经济开发区 | |||||
投标价(元) | 1780131.34 | |||||
项目负责人 | /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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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1. 石首市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二标段; 2. 岳西县2022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虎厂桥2)。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长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投标工期 | 180个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新产业园经三路伊洛小区128号 | |||||
投标价(元) | 1857244.34 | |||||
项目负责人 | /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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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交工合格,竣工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桐城市2023年农村公路尹河桥危桥改造工程。 | |||||
公示时间 | 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30日17时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唐娟,联系电话:0556-599115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