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天天高速安庆至潜山段油气管道保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S22天天高速安庆至潜山段油气管道保护工程 | |||||
项目编号 | GC-AQ-W2024-094 | |||||
招标人 | 安徽安通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董工 联系方式:0556-5595279 | |||||
最高限价 | 3885213.1元 | |||||
代理机构 | 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213号五楼 联系方式:0556-599115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1日0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情况 一览表 |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南京顺益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地 址 | 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葛塘街道工农村中心组33号 | |||||
投标价(元) | 3647823.98 | |||||
项目负责人 | 马海宁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苏1422015201517415 | ||||||
技术负责人 | 明德振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甬宁线新东南纺织厂管段保护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1. 甬宁线新东南纺织厂管段保护工程; 2. 南京输油处甬宁线与句容市开发区茶园路交叉管道保护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湖北帅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地 址 | 潜江市广华寺街道办事处文明路3号 | |||||
投标价(元) | 3773279.26 | |||||
项目负责人 | 赵泽峰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鄂1422017201726963 | ||||||
技术负责人 | 何红锋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岑溪—大新公路玉林至横县段与玉林天然气专供管道交叉 管道保护防腐安装施工合同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岑溪—大新公路玉林至横县段与玉林天然气专供管道交叉 管道保护防腐安装施工合同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中管辰化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地 址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大学科技园3S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三区第24#座4层1号、5层1号 | |||||
投标价(元) | 3689827.1 | |||||
项目负责人 | 张胜强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鄂1422017201904528 | ||||||
技术负责人 | 王珊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黄龙山公园景观绿化涉及东湖燃机高压燃气管道保护工程 | |||||
公示时间 | 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5日17时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唐娟,联系电话:0556-599115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