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湖一期工程竣工结算复审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编号:001
各投标人:
“石门湖一期工程竣工结算复审(项目编号:CG-AQ-W2026-628)”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如下:
一、异议的回复
1.问:请问我单位提供造价咨询合同(若造价咨询合同为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任务分配证明)、月度跟踪审计报告,月度跟踪审计报告时间金额均满足招标文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履约中或已完成均予以认可,投标文件应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已完成项目:
①结算审核项目同时提供造价咨询合同(若造价咨询合同为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任务分配证明)、结算审核项目的审核报告及定案表, 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投资额”以审核报告或定案表中的审定金额为准。
②跟踪审计项目同时提供造价咨询合同(若造价咨询合同为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任务分配证明)、跟踪审计项目的审核报告,二者缺一不可。“工程投资额”以合同中的金额或审核报告中的金额为准。若合同或审核报告中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审核报告中的金额为准。
合同中若有多个单项工程,则可按多个单项工程累计金额认定(或计分),不重复认定(或计分)。已完成项目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审核报告或定案表落款时间为准。
(2)履约中项目:应提供造价咨询合同(若造价咨询合同为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任务分配证明)、业主出具的正在履约证明(履约证明开具日期须是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之日内)。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 称: 安庆市通源港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月山镇奇隆村团结组
联 系 人:朱敏
联系方式:18955636018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
联系人:吴群
联系方式:0556-5990885
3、采购人管理部门
名 称:安庆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宜园路16号
联 系 人:王欣怡
联系方式:0556-5990510
2026年10月10日